【编者按】近日,《北京市知识产权金融扶持资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发布,旨在促进知识产权金融工作,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
近日,《北京市知识产权金融扶持资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发布,旨在促进知识产权金融工作,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普及度和普惠面,提升知识产权保险意识,鼓励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创新。
《办法》共四章14条,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明确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金融的普及度和普惠面,助力科创企业融资增效赋能。2、扶持内容、标准和条件。包括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证券化。提出对获得符合金融监管部门贷款业务要求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就其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所产生的利息予以补贴。以组合方式进行贷款的,仅扶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部分;对获得符合金融监管部门贷款业务要求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在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综合成本费用(包括评估费、担保费及其他新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综合成本费用)予以补贴;对于银行、担保、评估、保险、知识产权专业机构等单独或组合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服务且贷款发生不良的,按照不超过本金中各自承担风险部分的一定比例对相关机构进行风险补偿;对企业投保知识产权保险给予保费补贴;支持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包括知识产权资产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票据(ABN)等模式进行融资,对其所支付的利息予以补贴等。3、组织实施。要求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每年于官方网站发布申报通知;申报主体根据当年申报通知要求,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对完成申报的项目组织开展项目审核工作,确定扶持对象及金额;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将拟扶持对象名单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涉密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宜公开的除外),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按照相关规定拨付扶持资金。4、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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