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商品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旨在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商品住房开发贷款业...
近日,《商品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旨在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商品住房开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商品住房开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满足商品住房开发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管理办法》共七章29条,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明确贷款人开展商品住房开发贷款业务应采取主办银行模式,合理区分房企集团风险和单一项目风险,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决策,对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项目一视同仁提供贷款。2、项目和借款人条件。提出贷款人应认真评估商品住房开发项目情况、贷款人应认真评估借款人情况。3、主办银行。要求借款人申请商品住房开发贷款的,应与贷款人协商,达成一致后确定一家主办银行并在合同中约定,由主办银行单独发放或作为牵头银行以银团模式发放商品住房开发贷款等。4、业务办理。提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出开发贷款申请,贷款人按程序受理并开展贷前调查等。5、风险管理。提出贷款人应依照本办法制定完善商品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款的审批标准、操作程序、风险控制、贷后管理等内容,严格落实统一授信要求,实行全流程管理,加强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切实保障信贷资金安全。6、监督管理。提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商品住房开发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并可以根据贷款人经营管理情况、风险水平和商品住房开发贷款业务开展情况等,对贷款人提出相关审慎监管要求。7、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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