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金融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
近日,《金融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旨在全面规范金融业网络安全管理,保障金融服务,维护金融安全。
《办法》共五章33条,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明确金融业各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自律管理,依法制定网络安全行为规范和团体标准,指导会员加强网络安全保护等。2、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提出金融从业机构应当建立网络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和议事决策机制,指定网络安全牵头管理部门,保障本机构网络安全资金和人员投入,制定内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本机构、分支机构、下属法人机构等的网络安全保护职责,督促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等。3、监督管理协同。要求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应当支持配合国家网信部门、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密码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开展涉及金融业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等。4、法律责任。明确金融从业机构对恶意程序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未及时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的,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将相关案件信息移送同级有关主管部门,并配合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5、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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