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加快人工智能+消费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近日,《关于加快“人工智能+消费”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等8部门印发,旨在推动人工智能与消费深度融合,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形成消费新动能。
《意见》共六部分17条,主要内容包括:1、总体要求。明确加快人工智能新产品新服务新场景示范应用,促进人工智能进千家万户、进千商万店,培育形成消费新增长点新动能,带动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品迭代升级,开辟人工智能新产业新赛道,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2、提升人工智能+商品消费。提出增加人工智能产品新供给、促进人工智能机器人消费、建设人工智能商品首发平台。3、扩大人工智能+服务消费。要求推动人工智能+居家服务、加快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发展人工智能+文化旅游、促进人工智能+住宿餐饮、提升人工智能+教育教学。4、推动人工智能+商业创新。明确促进人工智能+批发零售、推进人工智能+电子商务、推广人工智能+物流配送。5、加强“人工智能+消费”推广。提出建设“人工智能+消费”集聚区、创新应用场景。6、优化“人工智能+消费”环境。要求加大财政等资金支持力度、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健全“人工智能+消费”标准体系、筑牢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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