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福建省蓝色金融标准试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人行福建省分行、省委金融办和省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制定,旨在省内各沿海设区...
近日,《福建省蓝色金融标准试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人行福建省分行、省委金融办和省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制定,旨在省内各沿海设区市启动蓝色金融标准试用工作,以丰富蓝色金融工具,为福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海洋强省建设注入金融动能。
《方案》主要内容明确聚焦健全蓝色经济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以一年时间为试用期(2026年6月至2027年6月),引导和带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海洋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等领域,着力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蓝色金融产品与服务模式,为全面推广蓝色金融标准积累实践经验;提出推进部门协同合作,建立蓝色项目/企业库,丰富蓝色金融产品服务供给,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和可持续信息披露等;提出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涉海领域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蓝色项目的风险监测和评估,将环境风险防控机制嵌入蓝色金融服务全流程;完善风险分担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保险机构等合作,探索在有条件的地区出台蓝色贷款贴息政策、蓝色保险产品补贴政策,设立蓝色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明确探索创新应用货币政策工具,探索将蓝色金融相关指标纳入绿色金融评价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完善蓝色金融配套政策,探索将财政贴息等激励约束机制与蓝色金融标准使用情况挂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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