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游艇信息管理系统 加强航行监管机制

2026-06-18 20:58:09 | 作者: 来源:

【编者按】近日,《广东省粤港澳游艇自由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旨在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游艇产业协同发展,规...

近日,《广东省粤港澳游艇自由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旨在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游艇产业协同发展,规范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活动。

《管理办法》共24条,主要内容明确对入出内地九市自由行的港澳游艇和驾驶人员,由海事、海关、边检等部门依法负责入境出境口岸检查监管。海事管理部门负责核发电子临时船舶国籍证书、依法实施内地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口岸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实施监管;港澳游艇依照本办法取得电子临时船舶国籍证书,并办结进口岸查验手续后,可在内地九市水域航行,在具备条件的停泊点停泊,在划定的休闲活动水域范围内进行水上休闲娱乐活动,在内地九市水域按照内地船舶相关制度进行管理;港澳游艇应在拟进入内地水域前通过信息系统等方式提交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申请资料。符合规定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核发临时船舶国籍证书;港澳游艇在临时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内,可以多次入出内地,在内地每次连续停留或者每年累计停留均不得超过180天;对持有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的港澳游艇,进入、离开内地九市水域,仅要求其办理进、出口岸各一次手续,期间在内地九市水域进出港航行须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港澳游艇首次进入内地水域前,应当按规定向海事、海关、边检等部门申请办理游艇、驾驶人员信息备案。已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或者需要注销备案信息的,应当按照海事、海关、边检等部门规定办理备案信息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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