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集贸市场诚信计量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旨在对评价申请、组织实施、结果异议处理、确认结果、...
近日,《集贸市场诚信计量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旨在对评价申请、组织实施、结果异议处理、确认结果、评价频次等全流程作出统一规定。
《规范》主要内容明确建立了集贸市场诚信计量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基础管理、器具管理、行为规范、纠纷处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处置等6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规定了评价周期、评价主体、评价流程和等级划分;提出评价流程主要包括申请提交、材料审核、现场检查、器具抽检及结果复核等环节,形成闭环管理。评价结果根据综合得分划分为A、B、C、D级四个等级,并作为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明确每一等级所对应的计量管理状态和监管重点;且评价结果用于对集贸市场实施差异化监管,对诚信商户给予便利和激励,对严重失信主体实行“一票否决”和联合惩戒,体现“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导向;强调集贸市场诚信计量评价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而开展的行政管理活动,不是评比达标、创建示范等考核评优项目。明确评价工作应注重实效,简化流程,不得干扰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切实为基层和市场减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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