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广州市科技保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由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广州市地方金融管...
近日,《广州市科技保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由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旨在营造良好的服务创新生态,激发科技保险创新活力,发挥科技保险保障作用,有效降低分散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创业风险。
《管理办法》共七章24条,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管理职责与分工。提出为助力产融结合,鼓励科技保险合作机构与投资机构开展“投保联动”,在科技企业投资、风险评估、增值服务等方面加强合作,实现资源整合、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协同机制。3、补助对象与补助范围。要求科技保险补助对象为投保“穗科保”科技保险产品的各类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且在投保“穗科保”科技保险产品及发放补助时,须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的企业,无注销、歇业、吊销、破产等异常情形。4、补助方式及申请流程。对在科技保险合作机构投保“穗科保”科技保险产品并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资格条件的投保单位发放科技保险补助,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实际发生保险费的50%,对单份保单的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每年对每家投保单位补助上限为50万元。已纳入其他市级部门补助的科技保险产品不再重复给予补助。5、保单批改、批退流程。提出如科技保险合作机构未核实投保单位已退还补助资金的情况下,向投保单位退还保险费,造成补助资金无法收回的,需由科技保险合作机构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负责解决。6、监督检查。提出投保单位在申请科技保险补助过程中,存在违反科研诚信行为或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终止补助资格等。7、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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