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推行林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省林业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
近日,《关于推行林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省林业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江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联合发布,旨在聚焦林下经济、森林康养、森林旅游、林业碳汇等新兴业态融资堵点,系统打通林业经营收益权融资路径。
《意见》主要内容明确相关登记部门应系统开展收益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规范开展所涉林(湿)地收益权经营内容调查与核实,依规认定业态类型与确定登记类型,及时记载经营内容和颁发权利证书,并做好登记信息与行业管理信息双向互通;林业部门牵头建立科学评估、收储整合、有序流转的市场化支撑机制,引导专业评估机构、林业规划调查机构、林权收储机构积极参与收益权价值评估或估值,支持林权收储机构建立“调查评估—建议授信—贷款担保—代偿收储—市场退出”全链条闭环,支持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等产权交易机构为收益权的市场化交易提供集中、公开、透明的平台;银行机构、林业部门合力推进收益权质押贷款业务。银行机构要创新开发区分业态类型、经营品类的多元化收益权质押贷款产品,及时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在人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登记和公示。林业部门要落实基于江西省林业金融服务平台的前置核查、数据共享、风险防范的业务协同机制,及时将经营内容变更、林木采伐审批、林权流转交易等影响收益权价值的情形告知承贷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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