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旨在通过构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
近日,《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旨在通过构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下简称“长护险”),更好满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的基本保障需求。
《意见》主要内容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用3年左右时间,统筹城乡的制度安排基本确立,责任共担的资金筹集机制、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基本形成,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基本建立;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连续照护体系,在基本医保覆盖的基础上,还需要长护险协同发力;通过长护险引导医疗资源下沉、激发基层服务能力、重构医疗机构激励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稳妥推进,在现有医保管理体系基础上嵌入长护险功能,降低运行成本;兼顾城乡和地区差异,采取分类指导、分层推进策略,同时为商业保险预留发展空间,构建多层次保障格局;进一步优化长护险,为失能老人解忧托底,须从多方面着力,提升医康养产业体系韧性与可及性;加快推动长护险立法进程,将其纳入社会保障法体系;强化服务供给能力建设与标准的统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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