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理财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旨在加强理财公司分级分类监管,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推动理财公...
近日,《理财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旨在加强理财公司分级分类监管,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推动理财公司加快转型发展。
《办法》共五章26条,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理财公司监管评级是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根据日常监管掌握情况,按照本办法对理财公司的整体风险和管理状况作出评价判断的监管过程,是实施分类监管的基础。2、监管评级要素与评级方法。明确理财公司监管评级要素包括公司治理、资管能力、风险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权益保护、信息科技六方面,由定性和定量两类评级指标组成。3、组织实施。要求理财公司的监管评级周期为一年,评价期间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原则上应于每年4月底前完成上年度监管评级工作。4、评级结果运用。提出监管评级结果综合反映理财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和风险水平,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配置监管资源、开展市场准入、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的重要依据。5、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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