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湖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旨在加强临时用地管理,规范临时用地行为,保护土地所有权人、...
近日,《湖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旨在加强临时用地管理,规范临时用地行为,保护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土地权利人和临时用地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办法》共31条,主要内容明确推出续期、接续使用、分阶段分批次申请等三大制度保障。其中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4年;符合条件的采矿用地项目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矿业权期限;允许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分阶段、分批次申请使用临时用地,并对使用完毕的部分及时组织复垦和验收;以“一件事一次办”为目标导向,推行“一窗受理、联合踏勘、合并论证、并联审查、一次性告知、统一审查复垦费用预存、统一出具批准文书”的融合审批模式,优化服务流程;避免了土地占而不用,实现“用一段、批一段;用完一段、复垦一段”,既保障了项目需要,又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土地闲置和浪费;明确临时用地复垦应与主体工程“同步立项、同步预算、同步工期、同步验收”,并规定“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未通过的,不得通过建设工程项目验收”,建立了部门协同的复垦验收机制;推行用地用林融合审批,企业只需向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实现“一次申请、一套材料、一并审批”,办事效率将大幅提升;明晰临时用地土地补偿费用的议价基础、明确土地复垦标准,保障土地使用权人权益。对于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临时用地使用人按规定缴纳土地复垦费,政府将依法组织代复垦等;倡导优化空间布局,允许对零星分散的临时用地,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和“分类整合、集中连片”的原则进行土地补充,破解了地类分散、土地使用效益低的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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