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
近日,《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旨在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共三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明确缩短非沪籍居民购买外环内住房所需缴纳社保或个税年限;符合条件非沪籍居民可在外环内增购1套住房;符合条件的持《上海市居住证》群体可在上海市购买住房。2、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出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优化贷款套数认定;扩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范围。3、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要求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对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购买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对购房人于未成年时(或于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前)已与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拥有住房的,在上海市新购或置换住房后,该住房仍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除上述共同拥有住房外),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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