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使用医保基金 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2026-02-15 00:07:22 | 作者: 来源:

【编者按】近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由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经2026年2月1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局务会议审议通...

近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由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经2026年2月1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国家医疗保障局于2026年2月12日发布,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细则》共五章46条,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明确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医药费用的监督,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2、基金使用。提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根据保障公众健康需求和管理服务的需要,与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医药机构)协商签订服务协议并向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做好服务协议管理,规范医药服务行为。3、监督管理。要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同卫生健康、中医药、市场监督管理、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建立沟通协调、信息共享、案件移送与反馈、联合惩戒等机制。4、法律责任。提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通过当场查获、应用药品追溯码、调阅视频监控记录等方式查明转卖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等。5、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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