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优化房地产发展措施的实施细则》(下简称《细则》)由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旨在进一步促进长沙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
近日,《关于优化房地产发展措施的实施细则》(下简称《细则》)由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旨在进一步促进长沙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针对公共设施计容、土地复合利用、公服设施配建、竣工误差处理及不动产指标核算程序等关键环节,提出了五项具体的优化措施,将自2026年3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细则》主要内容明确对符合要求的地面开关站(不超过180平方米)、消防控制室(不超过80平方米)、公厕(不超过7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不超过100平方米)等居住小区配套公共设施,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允许商服用地兼容文教体卫养老等服务设施用途,相关新建项目在不改变主导功能的前提下,在征求商务、文化、教育、体育、卫健、民政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可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相关规划审批手续。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用地性质可兼容,新建项目无需调整详细规划,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相关规划审批手续;以社区为单元统筹配置社区用房、幼儿园、托儿所等设施。拟出让用地经属地政府确认区域内社区用房、幼儿园、托儿所等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可满足需求的,项目审批时依据相关规定可不再配建相应设施,由属地政府统筹解决;针对项目建设与审批图纸的合理差异,《细则》制定了明确的容错处理流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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