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旨在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大力实施城...
近日,《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旨在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福建特色现代化人民城市。
《意见》共八部分25条,主要内容包括:1、坚持山海联动,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明确发挥福州、厦漳泉两大都市圈引领作用;推动大中小城市协同发展,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深入实施新时代山海协作。2、坚持创新引领,加快城市发展新旧动能转换。提出因城施策增强城市发展动力、以城市更新激发城市新动能、建立可持续的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体系、提升城市对外开放合作水平。3、坚持人民至上,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要求系统推进“好房子”建设、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优质均衡水平。4、坚持生态优先,推动城市绿色低碳转型。提出推进生产领域节能降碳、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5、坚持标本兼治,筑牢城市安全发展底线。提出加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城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增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6、坚持文脉赓续,彰显闽派城市文化魅力。要求推动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传承、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厚植城市文明底色。7、坚持精管善治,提升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明确完善城市治理工作体系、加强城市社会治理、推动城市治理智能化精细化。8、强化实施保障。提出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领导,在中央统筹下,完善省负总责、城市抓落实、部门协同机制。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