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由商务部等8部门发布,旨在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
近日,《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由商务部等8部门发布,旨在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扩大数字消费多元化供给,创新和丰富数字消费场景,促进数字消费更高水平供需动态平衡,激发和增强社会经济活力,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
《指导意见》共四方面14项任务,主要内容明确:1、丰富数字消费领域供给。扩大数字产品消费,提升数字服务消费,创新数字内容消费,拓展数字消费渠道,以数字消费新供给激发消费新需求。2、培育壮大数字消费经营主体。提升数字消费企业创新能力,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支持数字消费企业发展壮大,不断增强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3、优化数字消费支撑体系。打造数字消费平台载体,完善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提升支付便利化水平,强化要素投入保障,加强财政金融支持,构建高效协同的数字消费生态体系,夯实数字消费发展基础。4、营造数字消费良好环境。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推动国际交流合作,促进规范健康发展,统筹促进与规范、国内与国际,以更优环境推动数字消费高质量发展。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