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经营主体登记申请及代理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旨在优化营商环境,规范登记申请及代
近日,《经营主体登记申请及代理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旨在优化营商环境,规范登记申请及代理行为,防范虚假登记,加强和规范反洗钱工作,提升登记注册质量,切实保障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办法》共七章43条,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明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对全国登记联络员及登记代理人的登记申请及代理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等。2、提交申请规范。提出经营主体申请办理登记的,可以指派其登记联络员向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也可以委托登记代理人代为向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等。3、登记代理人信息管理。提出登记代理人应当通过全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人信息系统表明其代理身份,并向登记机关提供的信息具体内容等。4、登记代理行为规范。明确鼓励登记代理人依法自愿建立登记代理服务行业组织,推动成员单位合规营业,为成员单位提供行业信息、培训交流等服务,维护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及时向登记机关反映行业发展诉求和建议,协助登记机关公平、有效地实施相关政策和管理措施等。5、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特别要求。提出登记代理人在接受委托从事经营主体登记代理业务时,应当依法履行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以下统称反洗钱)义务,接受反洗钱监督管理,协助和配合相关执法机关进行反洗钱调查,不得在代理登记业务时从事洗钱活动或者为洗钱活动提供便利。6、监督管理。要求登记机关依法对登记代理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登记代理人进行约谈、询问、调取材料、提出意见、督促整改、限制代理、行政处罚等,登记代理人应当予以配合。7、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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