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日前,《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旨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
日前,《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旨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规定》共29条,主要内容明确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作为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履职尽责管理的重要内容;提出民营经济组织应当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者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和风险防范管理;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宣传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先进典型,加强对侵害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行为的舆论监督;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民营经济政策跟踪落实制度,采取催办督办、组织协调、情况反馈等措施督促政策落实,必要时可以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等;提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对待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要求依法平等适用国家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支持发展的政策,依法平等享受所得税优惠、“零关税”、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关税等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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