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协调司发布,旨在为充...
近日,《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协调司发布,旨在为充分调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积极性,提升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推动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同向发力,深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意见》共三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总体要求。明确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自觉主动、动态全面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走好食品安全领域“群众路线”,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2、主要任务。提出各地区食安委和各有关部门要在畅通本地区或部门报告渠道的基础上,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包括明确报告内容、明晰报告途径、认真核查整改、及时实施奖励。3、组织实施。包括加大力度推动、加强宣传引导、注重正向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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