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旨在为进一步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促进残...
近日,《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旨在为进一步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促进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就业,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平等权益,有必要滚动实施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
《行动方案》主要内容明确围绕4个方面共提出13项政策举措,提出实施十大行动,还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促进残疾人就业纳入民生实事项目,为残疾人就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资金保障和信息保障;完善部门间残疾人大学生信息交换机制,按规定推进信息交换共享,建立“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台账,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要求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地区深入开展区域性就业创业工作协商与合作,定期举办区域性残疾人就业服务交流活动;明确市辖区和残疾人较多的县(市)应至少设立一个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依规纠治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提出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唐珂介绍了三方面具体举措:“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的帮扶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落实好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公益性岗位等就业帮扶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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