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日前,《关于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由民政部、全国老龄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日前,《关于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由民政部、全国老龄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老龄协会发布,旨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风险预警防范、纠纷发现报告、纠纷化解处置的工作闭环,更好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指导意见》共六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总体要求。明确聚焦老年人权益保障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把老年人权益保障理念融入社会治理全过程。2、强化涉老风险预警防范。提出注重风险源头防范、开展维权宣传教育、营造社会支持环境。3、加强涉老纠纷发现报告。要求发挥好服务热线作用、畅通发现报告渠道。4、做好涉老纠纷化解处置。明确促进纠纷化解、强化涉老纠纷司法保障、加大涉老纠纷处置力度。5、提升老年维权服务质量。提出增强法律服务力度、发挥专业人才作用。6、加强组织实施。要求建立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协同机制,促进民政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等沟通联络、信息共享、交流会商,及时研究解决老年人权益保障突出问题。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