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旨在进一步加强期货居间人的管理,规范其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
近日,《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旨在进一步加强期货居间人的管理,规范其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推动期货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办法》主要内容明确进一步完善期货公司开展居间合作要求、完善居间人名下客户交易和操作监测要求、强化期货公司对居间人的全流程管理、加强对期货公司开展居间合作的自律管理、完善居间人退出机制。《办法》明确提出期货公司不得与已经与其他期货公司存在存续合作关系的居间人开展合作,为防止利益冲突,增加居间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子女配偶不得成为该居间人名下客户的相关要求,规定“机构客户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成为所在机构的居间人;将居间人名下客户存在交易行为趋同、配资嫌疑等情形纳入期货公司日常监测范围,明确期货公司对名下客户数量、权益较多的居间人的监测报告要求;强化居间人培训管理,进一步明确居间人完成职业培训及持续培训的相关要求,强调期货公司应当加强对居间人的现场培训,督促居间人及时完成培训;明确协会建立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重点监测名单,并持续加强对名单中期货公司的督导,加大自律检查力度;为更好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本次修订进一步强化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主体责任,完善了居间人退出机制,以强化“零容忍”震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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