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厦门市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由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旨在积极营造市场
近日,《厦门市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由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旨在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打造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
《若干措施》共四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提升利用外资质量。明确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大重点领域引进外资力度、拓宽吸引外商投资渠道、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到资投资。2、加强发展要素支持,提高投资运营便利。提出强化企业用工保障、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强化企业金融支持、提高国际商务人员往来便利化、提高跨境投资便利化、推动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便利化。3、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外商投资服务水平。要求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权益保护机制、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工作机制。4、其他事项。包括实行年度资金总控,按年度预算安排兑现和拨付(新设、并购企业首次一次性到资奖励除外);当年度未兑现部分顺延至以后年度兑现,延续时间自最后一笔资金到资之日起不超过3年;本措施涉及的扶持政策与国家、省、市同类政策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措施第四项奖励政策由企业所在区(开发区)负责兑现,奖励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各区(开发区)可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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