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旨在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
近日,《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旨在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更好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功能作用。
《意见》共五部分14条,主要内容包括:1、总体要求。明确到“十四五”末,基本形成管理范围全面准确、收支结构科学合理、运行机制健全完善、功能作用发挥有力的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等。2、强化国有资本收益上交管理。提出明确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范围,健全按照应交利润方式管理的企业收益上交机制,保障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的收益权,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管理。3、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功能作用。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规范资金安排使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4、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明确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名录、细化完善预算编报、主动接受监督。5、保障措施。包括切实加强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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