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旨在塑造对外贸易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加
近日,《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旨在塑造对外贸易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加快建设数字中国、贸易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意见》共五部分18条,主要内容包括:1、总体要求。明确到2029年,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稳中有增,占我国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提高到45%以上等。2、支持数字贸易细分领域和经营主体发展。提出积极发展数字产品贸易、持续优化数字服务贸易、大力发展数字技术贸易、推动数字订购贸易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数字贸易经营主体。3、推进数字贸易制度型开放。要求放宽数字领域市场准入、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打造数字贸易高水平开放平台。4、完善数字贸易治理体系。明确积极参与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深化数字贸易国际合作、加快构建数字信任体系、加强数字领域安全治理。5、强化组织保障。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完善统计体系、加强多渠道支持保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化人才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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