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就规范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和竞争行为发布提示,旨在进一步规范京津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以下简称经营
近日,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就规范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和竞争行为发布提示,旨在进一步规范京津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以下简称“经营者”)市场价格和竞争行为。
提示主要内容明确提出要求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开展公平竞争;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在首页或者其他显著位置标示的价格低于在详情页面标示的价格,公布的促销活动范围、规则与实际促销活动范围、规则不一致,以及其他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和价格促销行为;月饼等中秋相关商品经营者要注意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合理制定价格,规范明码标价行为;公园、旅游参观点、博物馆、名人故居等单位,要做好门票价格、导游讲解和游乐设施等收费公示;古装旅拍等摄影行业经营者提供服饰租赁、照片拍摄等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等;另外针对餐饮、住宿、客运、停车场、粮菜蛋奶等、卖场商场、包装、宣传等分别进行了严格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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