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P2P清退”诈骗 勿陷消费骗局

2023-07-13 00:07:27 | 作者: 来源:

【编者按】近日,《关于防范冒用金融监管名义实施诈骗的风险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旨在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提高警

近日,《关于防范冒用金融监管名义实施诈骗的风险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旨在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提高警惕,有效鉴别“P2P清退回款”“消除不良征信”“受理投诉”骗局,增强反诈意识和识别能力,保护好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

以金融监管名义实施诈骗行为,不仅会对人民群众造成财产损失,还会损害金融监管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破坏金融监管秩序。《风险提示》主要内容包括:1、冒充金融监管部门实施诈骗的手法普及。如伪造金融监管部门文件实施诈骗;假冒金融监管部门受理投诉实施诈骗;冒充金融监管人员以“消除征信不良记录”实施诈骗等。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针对冒用金融监管的风险提示。如金融监管部门不直接办理金融业务,也不会与消费者有任何资金往来;选择正规机构的合法金融服务;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谨防信息泄露;通过官方渠道合法合理维权;发现犯罪线索或者遭遇损失及时报案。要时刻保持警惕,在遇到任何涉及金融监管机构的情况时,请保持警惕,并核实对方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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