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日前,《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旨在规范盲盒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
日前,《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旨在规范盲盒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指引》共29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盲盒经营者应当倡导并主动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盲盒形式销售或者提供依法需要取得许可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取得许可后开展相关经营行为;盲盒经营者应当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确定盲盒价格;盲盒经营者应当将关键信息以显著方式对外公示,保证消费者在购买前知晓;盲盒经营者应当建立和完善商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鼓励盲盒经营者建立保底机制,通过设定抽取时间、抽取金额上限和次数上限等方式,引导理性消费;盲盒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保障体系,加强生产、仓储、物流等环节的管理等;盲盒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要求建立健全检查监控制度,强化对平台内盲盒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的动态监测;盲盒商品拆封后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但需要提前告知,并且不得以默认勾选方式替代消费者确认环节;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鼓励盲盒经营相关行业组织建立健全第三方监督机制,加强行业自律;以盲盒形式开展促销活动的,应当遵守《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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