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金融+财政+土地+信用产教融合十条激励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联合发布,旨在进一步激发企业参
近日,《关于“金融+财政+土地+信用”产教融合十条激励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联合发布,旨在进一步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融合。
《通知》共四部分10条,主要内容包括:1、激励措施涉及强化金融扶持,包括创新多元融资和金融服务、加大信贷资源支持、拓宽让利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渠道等。2、落实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包括落实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政策、优先给予产教融合型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支持等。3、落实土地保障政策,包括优化科教用地土地供应方式、创新方式给予产教融合型企业用地支持等。4、健全信用激励和考核评价机制,包括增加企业信用资产积累、在申报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支持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等上市公司优先成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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