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旨在规范住房租赁行为,保障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
近日,《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旨在规范住房租赁行为,保障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条例》共七章66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出租与承租、住房租赁经营、保障性租赁住房、服务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明确建立健全住房租赁市区统筹、条块结合、街镇(乡)负责、居村协助、行业自律的治理机制,将住房租赁活动纳入基层治理范畴;出租人应当自住房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向区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登记备案也可以通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机构或者住房租赁平台办理;住房租赁企业承租个人住房从事转租业务的,应当按照规定,在商业银行开立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并通过住房租赁平台向社会公示;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房屋管理部门会同市规划资源部门编制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规模、空间布局、房源筹措渠道、建设要求、保障措施等内容;本市建立健全住房租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出租人、承租人信用信息,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依法归集至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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