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无障碍阅读 保障文化权益

2022-08-11 01:26:29 | 作者: 来源:

【编者按】近日,《以无障碍方式向阅读障碍者提供作品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由国家版权局印发,旨在鼓励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等...

近日,《以无障碍方式向阅读障碍者提供作品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由国家版权局印发,旨在鼓励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等机构为其拥有版权的作品同步制作、提供无障碍格式版。

《暂行规定》提出对以无障碍方式向阅读障碍者提供作品的版权秩序加以规范,以进一步推动著作权法和《马拉喀什条约》有效实施、保障阅读障碍者的文化权益;主要内容包括界定重要概念、明确规则要求、规定主体资质、加强监督管理等;并提出阅读障碍者包括视力残疾人以及由于视觉缺陷、知觉障碍、肢体残疾等原因无法正常阅读的人;《暂行规定》鼓励通过无障碍格式版服务机构制作、提供无障碍格式版,鼓励通过无障碍格式版跨境交换机构跨境交换无障碍格式版;明确了以适当的方式告知著作权人和记录无障碍格式版制作、提供情况的义务,以便著作权人和相关国家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明确制作、提供无障碍格式版未遵守相关要求,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或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属于侵犯著作权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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