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近日,《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审计署、广电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民航局联合发布,旨在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
《若干意见》共五部分20条,主要内容包括:1、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依法落实招标自主权;严格执行强制招标制度;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和发布;规范招标人代表条件和行为;加强评标报告审查;畅通异议渠道;落实合同履约管理责任;加强招标档案管理;强化内部控制管理。2、坚决打击遏制违法投标和不诚信履约行为。严格规范投标和履约行为;加大违法投标行为打击力度。3、加强评标专家管理。严肃评标纪律;提高评标质量;强化评标专家动态管理;严格规范和优化评标组织方式。4、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行为。切实规范招标代理行为;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5、进一步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健全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健全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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