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实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旨在落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近日,《关于实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旨在落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推进“浙有善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建【2022】7号)精神,加大对三孩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
《通知》明确,杭州市三孩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确定;杭州市三孩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按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额度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房以网签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网签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2年8月1日前已完成合同签订的,按原贷款额度政策执行。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