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规范个人养老金投资

2022-07-01 01:08:14 | 作者: 来源:

【编者按】近日,《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由证监会研究起草,旨在促进和规范个人

近日,《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由证监会研究起草,旨在促进和规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业务,就可纳入个人养老金投资的公募基金行业的产品、投资等方面提出要求,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暂行规定》共六章30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要求,产品管理,销售管理与信息服务,监督管理,附则。明确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总体原则和基本要求;明确个人养老金可以投资的基金产品标准要求,并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职责做出规定;明确基金销售机构的展业条件要求,并对基金销售机构信息提示、账户服务、宣传推介、适当性管理、投资者教育等职责做出规定。

《暂行规定》对产品和机构提出了较高要求,保障个人养老金运作安全规范,强化投资人权益保护。中国证监会对个人养老金基金实施名录管理,对于某些情形将会不定期移出名录: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不再符合产品存续条件的;产品发生重大变化、不再适合个人养老金投资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个人养老金基金应当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单独的份额类别,可以设置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相匹配的机制安排: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豁免申购限制;豁免申购费等销售费用(法定应收取并计入基金资产的费用除外),对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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