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型城镇化体系 促进县城特色发展

2022-06-20 00:27:30 | 作者: 来源:

【编者按】近日,《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旨在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近日,《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旨在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意见》共九部分39条,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科学把握功能定位,分类引导县城发展方向;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稳定扩大县城就业岗位;完善市政设施体系,夯实县城运行基础支撑;强化公共服务供给,增进县城民生福祉;加强历史文化和生态保护,提升县城人居环境质量;提高县城辐射带动乡村能力,促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深化体制机制创新,为县城建设提供政策保障;组织实施。《意见》指出需加快发展大城市周边县城、积极培育专业功能县城、合理发展农产品主产区县城、有序发展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引导人口流失县城转型发展;需增强县城产业支撑能力、提升产业平台功能、健全商贸流通网络、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强化职业技能培训;需完善市政交通设施、畅通对外连接通道、健全防洪排涝设施、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老化管网改造、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数字化改造;需完善医疗卫生体系、扩大教育资源供给、发展养老托育服务、优化文化体育设施、完善社会福利设施;需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打造蓝绿生态空间、推进生产生活低碳化、完善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增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需推进县城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推进县城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建立多元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建立集约高效的建设用地利用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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