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1年1月,备受瞩目的家庭教育法(草案)正式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家庭教育正式纳入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法治化
2021年1月,备受瞩目的家庭教育法(草案)正式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家庭教育正式纳入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法治化管理轨道。《家庭教育法(草案)》包括总则、家庭教实施、家庭教育促进、家庭教育干预、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52条。
《家庭教育法》(草案
俗话说:“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作为人生教育的开端,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强调注重家、注重家教、注重家事就家庭教育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
家庭教育工作开展得如何,关系到孩子的终身发展,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但是,目前家庭教育问题频出,有的家庭出现重智轻德、重知轻能、过分爱、过高要求等现象,有的家庭暴力打孩子,甚至出现了一些极端事件,造成很多的家庭悲剧。从2020年的抚顺童案到日前的留守女童烧伤事件,从校园欺凌屡禁不止到未成年人自杀、犯罪案件层出不穷,家庭暴力、责任缺位、教而不当等突出问题摆在大众面前,时刻敲响家庭教育的警钟。
随着《家庭教育法(草案)》的提出,家庭教育理念逐渐被更多国人所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师”这个职业更是进一步的走入了大众的视野,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数据表明,在美国,每100人就会拥有1名家庭教育指导师,而在日本,每80人就会拥有1名家庭教育指导师。按照这样的比例计算,纵观我国现状,我国家庭教育指导师的人才缺口或为千万级。根据数字分解可得,在中国的每一个社区、每一个村委会,至少需要配备10-20位家庭教育指导师,全中国至少需要1000万名家庭教育指导师才能满足我国基本需求。然而,面对这样的需求,我国的家庭教育指导师人数是远远不够的。
早在2016年,国家九部联合发布《关于指导推进家教育的五年规划》时,艺博教育就开始规划“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培养战略。5年来,艺博教育一直在关注这个领域的各类培训和认证,经过脚路实地的探索和实践,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的师资培养体系,制定了严格的认证标准,确保师资质量。
与此同时,艺博致力于成为“家庭教育指导师”行业的引领者、指导者,制定严格的行业标准、准则。希望每一位拿到证书的人,都能够成为一名真真正正的“家庭教育指导师”,成为当之无愧的“灵魂工程师”,帮助更多的家庭。开办的《教育子女八大智慧》《做最好的家长》等等基础家庭教育课程让每一位家长都能经过培训后,成为合格的家长,让家长持证上岗,让孩子在起跑线上。
值得欣喜的是,2021年5月10日经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长达数月的审核、考察、认证,艺博教育以其完善的教学体系,强大的师资力量遍及全国、辐射线上线下全方位的培训服务系统,正式获得“全国青年人才培养服务项目(简称:YTTP项目)指定考试中心”称号,并获得八大职业指导体系权威考核认证资格。 (备注: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是经原国家人事部批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原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主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属机构。)
家庭教育咨询指导师 中级/高级/师资 《职业(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心 理 咨 询 师 中级/高级/师资 《职业(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婚姻情感咨询师 中级/高级/师资 《职业(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亲子游戏培训师 中级/高级/师资 《职业(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思维导图培训师 中级/高级/师资 《职业(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危机心理干预师 中级/高级/师资 《职业(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学习能力指导师 中级/高级/师资 《职业(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专注力训练指导师 中级/高级/师资 《职业(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此次艺博教育能成为国家青年人才培养项目专项合作单位,并被权威机构指定为考试认证中心,充分体现了艺博教育在家庭教育及心理咨询从业领域多年深耕研究,汇集大量家庭咨询服务案例后产生的可喜的研究成果,也彰显了艺博教育在家庭教育行业领域的专业深度及广度。
未来,艺博教育将从教材、辅导、考试、年检等方面全方位制定和引领中国家庭教育行业的标准!捍卫家庭教育行业净土,让国人对教育充满信任和敬畏,为国家培养更多心怀大爱、真正能帮助家庭解决问题的教育工作者是艺博的使命和责任!让我们大家一起身修家和,美丽中国!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