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商业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到期后由出票人或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因此商业汇票具有提示付
商业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到期后由出票人或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因此商业汇票具有提示付款期限和付款期限。同城票据网就票据提示付款规定与电子商业汇票追索展开说明,让大家一文了解其中的作用。
首先在《电子商业汇票管理办法》第第五十八条中明确表示,提示付款是指持票人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向承兑人请求付款的行为。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期自票据到期日起10日,最后一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额支付系统非营业日、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顺延。
有刃问到T+10实际是11天,这个是怎么回事?管玉这个问题,提示付款可选线上(票款对付)提示付款或线下(非票款对付)提示付款同一法人银行不可以选择线上提示付款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在票据到期后收到提示付款请求,且在收到该请求次日起第3日仍未应答的,接入行将进行如下处理:
(一)承兑人账户余额在该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营业截止时足够支付票款的,则视同承兑人同意付 款,接入行、接入财务公司应扣划承兑人账户资金支付票款,并在下一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额支付系统非营业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顺延)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营业开始时代承兑人作出付款应答并代理签章;
(二)承兑人账户余额在该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营业截止时不足以支付票款的,则视同承兑人拒绝付款,接入行、接入财务公司应在下一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额支付系统非营业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顺延)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营业开始时代承兑人作出拒付应答并代理签章。
若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在收到提示付款的次日不作付款应答,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开户行在收到提示付款次日起第四日不作付款应答,则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将对其进行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收到提示付款报文笔数、按时发出应答笔数、未按时发出应答笔数。
说完票据提示付款规定,接下来我们再说一说追索权的行使。根据《电子商业汇票管理办法》,追索发起的原因不同将追索分为拒付追索和非拒付追索,拒付追索是指电子商业汇票到期后被拒绝付款,持票人请求前手付款的行为。非拒付追索是指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持票人请求前手付款的行为(一)承兑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二)承兑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第六十六条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被拒付的,不得拒付追索。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被拒付的,可向所有前手拒付追索。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提示付款被拒付的,若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曾发出过提示付款,则可向所有前手拒付追索;若未在提示付款期内发出过提示付款,则只可向出票人、承兑人拒付追索。

同城票据网自成立之日起,便秉承以金融科技(Fintech)为核心驱动力,践行普惠金融的服务理念。多年如一日不忘初心,用最专业、有温度的态度服务中小微企业,为其匹配安全、高效、低成本的资金,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切实贯彻国家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精神。如果您有任何问题,也可以关注同城票据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
特别注明: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投资需谨慎。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