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1年3月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三部门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顾名思义,针对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进
2021年3月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三部门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顾名思义,针对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进口自用的合法生产设备,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除去政策通知中的部分设备列表中的产品,相关信息科查阅财政部网站《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负面清单》。
以上清单则会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实际需要和监管条件进行动态调整,政策细则也会不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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