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根据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拟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合
根据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拟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
方案提出,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这是继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之后的又一重大监管框架调整举措。”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说,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将进一步推进行业监管协同,有效避免监管漏洞和监管重叠问题。
连平说,保险的业务功能相对单一,风险管理方法和要求与银行有一定相似之处。而长期以来,保险业务与银行业务合作密切,在监管合作上也有较好基础,推进银行与保险监管跨行业整合,符合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要求。
“我国大型金融机构主要集中在银行和保险领域,且银行已经成为保险资金的重要投资标的。”连平说,在制定相关机构的监管标准时,由统一的监管部门加以推进,可以将风险控制要求更好地协调统一起来,这对加强骨干金融机构管理,进而对保证金融稳定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副总经理谢卫建议,要牢牢把握金融业平稳发展的主线,科学研判金融风险,加强对金融数据的分析和共享,打造高质量监管队伍,提高监管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