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法》增填新内容,咪蒙这些大V还能快活多久?

2018-03-12 14:28:54 | 作者: 来源:

【编者按】 2018年2月12日,工商总局发布关于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的通知。与以往不同,这次《广告法》中将加入对新媒体账户的管理。此处的新媒体账户

 2018年2月12日,工商总局发布关于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的通知。与以往不同,这次《广告法》中将加入对“新媒体账户”的管理。此处的新媒体账户是指“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大V”。


  众所周知,像咪蒙这样的公众号,收入来源主要由微信内的打、流量和微信外的广告组成。

 

  但由于打赏一般来源于读者,金额不大,几万的阅读才有几十块的收入,同样所谓流量主点击带来的分成,一次点击两毛钱,几万的阅读才换来几十块钱。所以像咪蒙这样的大号,想要养活这样一个庞大的团队,单靠微信内的收入远远是不足以支撑的。


  所以广告才是自媒体的收入大头。通常,公众号会按照阅读量等数据确定刊例价,一般是一个阅读一块钱,专业领域价格更高。咪蒙头条广告报价70万,“是省级卫视黄金时段15秒广告均价的七倍左右”(《经济日报》),凭借广告,咪蒙每年的收入便能达到八位数。所以也有很多大V靠着公众号发家致富。


  但这般造富的基础之一,是公众号的不透明和监管的缺失。


  广告主没法获得公众号的真实数据,几乎一切数据都可以轻易造假。后台的数据可以PS修改,而阅读数量也可以通过刷量解决——1000阅读现在的价格是30元左右。不仅公众号运营方会造假,一些广告代理也会帮忙造假、刷量,以方便和甲方交代。


  在这种情况下,广告主依然选择在公众号上投放广告,一方面是受众更加精准,并且可以借助社交流量传播,甚至可以直接促进销售,另一方面,则是在缺少监管的情况下,广告语言、形式可以打擦边球,一些在电视上会被处罚的表达方式——比如“世界第一”——在公众号上却无须顾忌。


  广告监管不仅是意识问题,也是技术问题。最近几年,打广告的方式变化很大,广告与普通内容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技术手段很难判断一篇文章究竟是不是软文,大量广告只能依靠人力识别。


  根据《经济日报》报道,2018年有关部门将日常监测2000家网站,动态监测15万家网站,但仅仅公众号的数量,就已经超过1000万。


  总体来看,监管只是聊胜于无的做法,但“开始监管”这件事本身已经意味着,公众号也不再是法外之地,不论微信官方,还是公众号运营,都需要接受越来越多的审查,灰色地带将越来越窄。


  公众号需要琢磨新的赚钱方式。


  现在,政府和市场都在重新审视公众号带来的变化,这意味着拓荒时代已经结束,那一时代的受益人,将逐渐远离这一平台。而留下的人和内容,反而可能距离“媒体”二字更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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