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消息,工信部近日公示《关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正式商用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指出,民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消息,工信部近日公示《关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正式商用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指出,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可依法依规申请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
2013年5月17日,工信部发布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启动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试点期间,工业和信息化部不断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优化政策,前期积极协调解决互联互通、码号资源、批发价格等转售企业的发展问题,后期规范治理实名制落实不到位、通讯信息诈骗和垃圾短信严重等突出问题,经过转售企业、基础电信企业、行业组织以及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充分磨合,行业逐渐进入健康发展轨道。
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参加试点的42家民营企业在29个省近200个本地网范围内开展试点,移动转售业务用户总数突破6000万户,占全国移动用户总数的比重超过4%,直接吸引民间投资超过32亿元,间接经济贡献超过128亿元,带动上下游新增就业岗位近6万个。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在促进移动市场竞争和跨界融合创新、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和差异化服务、探索基础电信企业与转售企业之间合作竞争模式、探索和完善监管政策等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试点达到预期目标,试点任务已经完成,具备正式商用条件。
在此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制定了《通告(征求意见稿)》,既积极推进、引导创新,又稳妥扎实、完善机制,明确了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可依法依规申请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提出了企业申请、试点衔接、号码分配、批发价格等政策保障,以及网络与信息安全、用户权益保护等监管要求。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持续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电信领域,进一步鼓励商业模式和服务创新,加强市场和网络信息安全监管,切实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推动行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