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姜洋在由中国香港特区政府与香港贸易发展局合办的第十一届亚洲金融论坛(以下简称论坛)上表示,要积极支持符合条
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姜洋在由中国香港特区政府与香港贸易发展局合办的第十一届亚洲金融论坛(以下简称“论坛”)上表示,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跨境发行债券,进一步加强两地监管与执法合作,维护两地资本市场及互联互通机制的平稳运行。
企业境外发债融资是我国引进外资、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经济行为,而我国企业普遍存在缺乏对境外市场发行债券具体流程的了解,国内企业的财务制度未完全适应国际化的融资要求。因为受限于经验和政策的障碍,所以不能有效利用这一融资途径。
值得一提的是,自2015年国家发改委松绑境外融资模式,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境外发债进行融资,加之2016年央行的132号文、国家外汇管理局16号文,也放宽了部分监管要求,北京商报记者从央行官网了解到,2018年1月5日,央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债券的人民币资金可按实际需要调回境内使用,进一步简化管理流程,便利企业日常运营。
对此,500金研究院院长肖磊表示,在监管政策的支持下,中国企业海外发债规模的持续上涨将是趋势性的,企业境外发行债券有两个优势,一是成本比较低,对企业有利;二是如果发人民币债,也增加了人民币国际化的路径,人民币的回流会更加顺畅,通过企业海外发债这种形式对人民币海外流动性也会有很大影响,对推进人民币有很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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