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部委联合释放跨境电商利好 海豚供应链借力腾飞

2017-12-20 13:58:54 | 作者: 来源:

【编者按】近期,跨境电商进口行业利好政策频传。12月7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自2018年1月1日起,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使用的范

近期,跨境电商进口行业利好政策频传。12月7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自2018年1月1日起,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使用的范围扩大至合肥、成都、大连、青岛、苏州等5个城市。下一步,商务部将抓紧研究制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方案,帮助企业平稳过渡。

而在11月底,商务部等14部委联合发函,指出要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探索形成的成熟经验和做法。此举紧承9月20日国务院召开的常务会议,将跨境电商综试区实践中的“六体系两平台”主要内容和12种具体举措印发给各地政府参考。

跨境电商进口标杆企业海豚供应链副总经理胡晓笑认为,近期密集的利好政策扩大了试点城市和综合试验区范围,能够促进跨境电商企业进一步迸发潜力的同时,也明确了各部门监管职责,让监管更加规范、高效,使行业有序、健康发展。海豚供应链也将积极响应国家监管政策,在发展自身业务的同时,继续积极参与行业层面相关规范的研究与制定。

12月7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自2018年1月1日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合肥、成都、大连、青岛、苏州等5个城市。

也就是说,在2019年1月1日前,此前的天津、杭州、深圳等10个试点城市加上此次的5个试点城市,总共有15个试点城市继续沿用现有10个试点城市的跨境监管政策。

海豚供应链副总经理胡晓笑表示,此次政策范围扩大为跨境电商进口企业提供了更多的保税备货口岸选择,有利于企业合理布局规划,优化成本。此举是对9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议的进一步具体落实,体现了国家层面对跨境电商进口行业的重视与支持。

早在11月底,商务部等14部委就针对9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议中提出的复制推广跨境电商综试区探索形成的成熟经验的做法进行了深入实践,发函将跨境电商综试区实践中的“六体系两平台”主要内容和12种具体举措印发给各地政府参考。该商贸函中包括了建设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线下产业园区、发展海外仓、简化通关手续、创新检验检疫监管模式、鼓励商业模式创新、打造跨境电商品牌、加强人才培育力度等总共12个方面的实践经验。

此次推广体现了监管层面对行业深入的考察了解,并且肯定了行业过去的努力方向。例如,在推广做法中提到的海外仓发展、商业模式创新、创新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等方面,海豚供应链此前不断创新探索,积累了众多成熟经验,与此次政策的推广需求深度贴合。

在海外仓方面,通过推动海外仓建设,能够提高物流服务保障,完善跨境电商产业链,支撑企业规模发展壮大。海豚供应链陆续在德国、荷兰、英国、澳大利亚、美国、日本、韩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设立了海外仓或海外分支机构,并在这些原产地国和地区设立了海外仓储物流基地,率先建立起了全球网络,规模效益显著。

在商业模式方面,各综试区坚持“发展中规范、规范中发展”原则,允许跨境电商在商业模式上大胆创新发展。海豚供应链作为跨境电商进口行业领军企业,一直贯彻“先行先试”精神,不断进行商业模式创新,在深度布局跨境海淘电子商务全产业链的基础上,快速整合数据资源,提炼一手资讯,以精准方式为商品提供不同营销内容以提高转换率,并针对不同规模的客户群体提供定制化服务和拓品建议。

而通过创新检验检疫监管模式,能够提高关检信息共享水平,实现从原产地到餐桌的无缝监管,企业和商品信息备案共享,通关时间减少2-4小时,效率提升150%以上。海豚供应链此前就进行过类似系统的搭建,每一个产品都能够瞬间追溯整个证据链,包括各项授权、认证、标准贸易单据、仓储物流资质认证,还作为企业代表受邀参与中国(国际)电子商务模式创新论坛暨2017跨境电商专家研讨会并发表演讲。

在不断创新探索、积累经验的基础上,海豚供应链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沟通,推动行业层面相关规范的研究与制定。今年12月13日,海豚供应链受邀参加深圳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组织,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李纬副处长等参加的跨境进口企业座谈会,进行了深入交流,阐述了监管政策适用、行业发展等问题。海豚供应链还曾多次受邀参加质检总局、海关总署、浙江省商务厅等政府部门举办的座谈会,积极分享实践经验做法和提出企业诉求。

除此之外,海豚一直持续参与行业会议和高端论坛活动,推进利好政策落地,如第三届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大会、韩国总统出席的中韩经贸交流会等。

海豚供应链副总经理胡晓笑认为,近期密集的利好政策扩大了试点城市和综合试验区范围,能够促进跨境电商企业进一步迸发潜力的同时,也明确了各部门监管职责,让监管更加规范、高效,使行业有序、健康发展。海豚供应链也将积极响应国家监管政策,在发展自身业务的同时,继续积极参与行业层面相关规范的研究与制定。

附商务部等14个部门关于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探索形成的成熟经验做法的函全文:

商务部等14个部门关于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探索形成的成熟经验做法的函

商贸函[2017]8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跨境电子商务等外贸新业态发展。2015年3月和2016年1月,国务院分两批批准设立杭州、天津等13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两年多来,在各部门和地方共同努力下,13个综试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初步建立起一套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体系,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有力支撑了外贸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017年9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第187次常务会议决定,将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和线下产业园区“两平台”及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风险防控等监管和服务“六体系”等成熟做法面向全国复制推广。现将上述成熱做法的说明和具体举措印发,供各地借鉴参考。另请各地结合实际,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制度、管理和服务创新,积极探索新经验,推动跨境电商健康快速发展,为制定跨境电商国际标准发挥更大作用。

附件:

1.“六体系两平台”主要内容

2.各综试区探索形成的成熟经验做法

附件1

“六体系两平台”主要内容

“六体系两平台”是跨境电商发展的基础框架。六体系包括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电商诚信、统计监测和风险防控体系,提供了涵盖跨境电商全流程、各主体的管理和服务。两平台包括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线下产业园区平台,提供了综试区建设的软件和硬件条件。实践证明,“六体系两平台”实现了政府与市场、部门与地方、线上与线下的有效结合,调动了各参与方积极性,催生了跨境电商生态圈。

一、“六体系”主要内容

信息共享体系,将实现企业、服务机构、监管部门等信息互联互通,解决了企业无法通过一次申报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的问题

金融服务体系,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跨境电商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在线小额融资、在线保险等一站式金融服务,解决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智能物流体系,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和现有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构建物流智能信息系统、仓储网络系统和运营服务系统等,实现物流运作各环节全程可验可测可控,解决了跨境电商物流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

电商诚信体系,建立跨境电商诚信记录数据库和诚信评价、诚信监管、负面清单系统,记录和积累跨境电商企业、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及其他综合服务企业基础数据,实现对电商信息的“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解决了跨境电商商品的假冒伪劣和商家诚信缺失问题。

统计监测体系,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中心和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方法,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咨询服务,解决了跨境电商无法获取准确可靠统计数据的问题。

风险防控体系,建立风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处置机制有效防控综试区非真实贸易洗钱的经济风险,数据存储、支付交易、网络安全的技术风险,以及产品安全、贸易摩擦、主体信用的交易风险,确保了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易安全和商品质量安全。

二、“两平台”主要内容

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坚持“一点接入”原则,与商务、海关、税务、工商、检验检疫、邮政、外汇等政府部门进行数据交换和互联互通,在实现政府管理部门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同时,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物流快递、金融等供应链服务。

线下产业园区平台,采取“一区多园”的布局方式,有效承接线上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功能,优化配套服务,打造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圈。

附件2

各综试区探索形成的成熟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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