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据中国政府网消息,经国务院同意国办今日印发《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经国务院同意国办今日印发《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要通过改革经营模式、降低过高的承包费标准和抵押金等“份子钱”减轻驾驶员负担。
指导意见要求,深化巡游出租汽车改革,新增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不得变更经营主体。既有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方案,科学过渡。由各方协商确定并动态调整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通过改革经营模式、降低过高的承包费标准和抵押金等,降低驾驶员负担。鼓励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拓展服务功能,加强品牌建设,主动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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