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据《每日电讯报》报道,美国佛罗里达州的男子托马斯·罗斯(Thomas S Ross)起诉苹果索赔100亿美元(约合665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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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每日电讯报》报道,美国佛罗里达州的男子托马斯·罗斯(Thomas S Ross)起诉苹果索赔100亿美元(约合665亿元人民币),他的理由是iPhone剽窃了他早在1992年就发明的设计。
罗斯称,1992年他就提交了矩形、手持的带屏幕设备“电子阅读设备(ERD)”专利申请。他在诉讼书中称,他是“第一个申请这么设计和以新颖方式结合媒体及通讯工具的设备,但此后这种发明被苹果的iPhone、iPod、iPad和其他产品非法使用。”
罗斯的诉讼文件包含了原先专利的草图,他称,苹果的抄袭品“基本上与他的ERD技术图纸相同,苹果的设备(iPhone、iPod和iPad)在外观和感觉上都一样。”罗斯除了索赔100亿美元外,还要求分享苹果未来收入的1.5%“作为合理的版税”。
去年苹果的营收达到2350亿美元,因此罗斯的版税收入可达每年约35亿美元。不过罗斯的专利从未申请成功,因为他无法支付专利申请费,1995年宣布放弃了此申请。不过,他称苹果在设计iPhone和之后的设备时,采用了“倒垃圾箱”的方法。
罗斯在诉讼中称:“苹果不是用自己的创意,而是将倒垃圾箱文化作为研发战略。”诉讼提到史蒂夫·乔布斯曾经说的话,“我们一直无耻地盗取伟大的创意”,并称苹果导致罗斯“遭受重大而不可抚平的伤害,这不是金钱所能衡量和补偿的”。
罗斯要求佛罗里达州南区法院组建陪审团对诉讼进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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