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从周二起苹果公司(以下简称“苹果”)将以Store Credit(存入用户购买电子书的帐户里)或支票形式向其iBooks电子书用户支付4亿美元的赔偿金。
北京时间6月21日晚间消息,国外媒体报道,原告方律师事务所Hagens Berman周一发表声明称,从周二起苹果公司(以下简称“苹果”)将以Store Credit(存入用户购买电子书的帐户里)或支票形式向其iBooks电子书用户支付4亿美元的赔偿金。
根据和解协议,消费者将获得2倍的损失赔偿,相当于每本电子书(绝大部分)赔偿1.57美元,而部分最畅销电子书的赔偿费用是每本6.93美元。另外,在2010年4月1日至2012年5月21日间,消费者购买的来自Hachette Book Group、HarperCollins Publishers、Macmillan、企鹅集团和Simon & Schuster五大出版商的电子书同样适用于该赔偿计划。
美国最高法院今年3月裁定,苹果必须要支付4.5亿美元的赔偿金,其中4亿美元将支付给电子书消费者,3000万美元为相关法律费用,而另外2000万美元归涉及此案的33个州。
这场官司源自2010年,当时苹果进军电子书市场,并与多家出版商签署了定价协议,旨在抗衡竞争对手亚马逊。但2012年,美国司法部起诉苹果和上述五大出版公司,指控对方合谋操纵电子书价格,给消费者带来了损失。
2013年7月,美国曼哈顿地方法院法官丹尼斯·科特(Denise Cote)裁定,苹果与五家出版商合谋抬高电子书价格,苹果需要向消费者及代理律师赔偿4.5亿美元。随后苹果多次上诉,但均被驳回。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