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鑫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更适合网贷平台

2016-01-27 16:47:29 | 作者: 来源:财经网

【编者按】银行A手头有一张纸质银行承兑汇票,价值1亿元。一天,银行A缺钱了,就把这张银票转让给了银行B贴现,从而获得一笔现金。

  今天必须给大家讲一个“很火”的事!

  银行A手头有一张纸质银行承兑汇票,价值1亿元。一天,银行A缺钱了,就把这张银票转让给了银行B贴现,从而获得一笔现金。银行A承诺未来将按期回购这张银票,并与银行B约定了买入卖出的价格。

  由于银行A信誉较好,因此,银行B在借现金给银行A时,并不需要见到银票实物,而只需要银行A在清单上盖章,提供合同及其他基础资料即可。交易完毕后,银行A需要将这张银票封存,相当于代为银行B保管。这种交易方式在银行同业之间较为常见。

  于是,银行A就将这张银票锁在了自家银行的保险柜里。至此,一次普通的银行间银票转贴现业务已经完成,但是这个故事却发生了转折。万万没想到,银行A的内控出了问题,其员工C上演了“狸猫换太子”的把戏,用一堆废报纸从保险柜里换走了那张银票,并通过票据市场将这张银票转让给了银行D,换成了现金炒股。如果炒股赚钱了,员工C就有机会赎回那张银票,再重新把银票放回银行A的保险柜里。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2015年下半年,股市暴跌,员工C亏得一塌糊涂,没钱赎回那张银票。

  于是,等合同到期,银行A准备与银行B履行回购(支付给银行B约定的金额,赎回银票)时,才发现保险柜里锁着的竟是张报纸!于是,员工C的违规行为就暴露了,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

  银票具有银行信用背书,属于高安全的资产,但从这个故事,我们可以初步了解到纸质银票存在的一些先天缺陷:

  1. 纸质银票作为实体票据,转让交接的过程中,可能存在漏洞,导致一些心术不正的交易经办人员有机可乘;

  2. 银票市场的贴现、转贴现情况没有统一的登记记录,信息散落在各个交易主体,给不法分子留有机会;

  3. 纸质银票在流通过程中还可能被损毁、被克隆,乃至造假,导致难以如期兑付。

  由大行开具的银票利率普遍较低,难以给投资人提供足够的回报,因此,现阶段,银票并不是P2P平台最优的选择。

  与纸质银票不同,大型知名企业开具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由于收益合理、安全可控等特性,更适合P2P平台。商票的收益高于银票,就给了投资人合适的投资回报,也给了P2P平台合理的盈利空间。目前,基于商业承兑汇票开发的商票贷产品,已经成为开鑫贷最重要的产品之一。商票贷产品有大型知名企业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作质押,借款项目承兑人以实力较强的大型国有企业、境内上市公司为主。开鑫贷还根据承兑人具体情况追加第三方或实际控制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一般选取上市公司母公司或债券市场评级AA以上公司。因此,商票贷产品做到了风险可控,保障了投资人的资金安全。

  商票贷产品对应的商票为电子商业汇票(Electronic Commercial Draft),是由出票人以数据电文形式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lectronic Commercial Draft System,简称ECDS)中制作的。

  1. 我国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由中国人民银行建设,于2009年10月28日正式上线,从根本上解决了纸质汇票相对交易效率差,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2. 电子商票通过采用电子签名和可靠的安全认证机制,能够保证其唯一性、完整性和安全性,票据无法被克隆、变造、伪造或丢失、损毁;

  3. 此外,电子商票的出票、保证、承兑、交付、背书、质押、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一切票据行为均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上进行,信息统一透明,不存在信息不对称。

  再之,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商票质押后不得再行转质押,可以有效保护投资者权益不受损害。

  近期,开鑫贷为投资人开发的变现贷产品,是以投资人持有的商票贷资产作为还款来源,在开鑫贷网站发起变现,开鑫贷平台上的其他投资人通过购买该笔变现贷,将资金借给变现人,从而满足变现人临时资金周转的需求。这合法合规地让投资人的商票贷资产流通起来,让用户急需用钱的时候,可以及时变现。商票贷一般年化收益在8~8.5%,持有30天可以变现,瞬间“秒杀”一切短期理财和宝宝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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