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律师何干林诉iPhone6s广告语“唯一的不同,是处处都不同”涉嫌虚假宣传案出现新进展。
律师何干林诉iPhone6s广告语“唯一的不同,是处处都不同”涉嫌虚假宣传案出现新进展。11月17日,何干林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中国移动官网上的上述广告语已被撤掉。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何干林在中国移动官网上订购了一台iPhone6s,但他认为产品和广告宣传“唯一的不同,是处处不同”不符:广告中并未指明对比对象是iPhone系列手机还是Android系列手机,即使与上一代机型iPhone6相比,iPhone6s外观基本没差异,技术参数上改进也很小,部分甚至未作任何改进。
此外,何干林认为,广告语中用词“唯一”、“处处都”均属于绝对化用语,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令禁止。
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11月12日,澎湃新闻在苹果公司中国官网及中国移动的销售网页上看到,iPhone6s手机图片上的广告语均为“唯一的不同,是处处不同”。
11月17日,澎湃新闻再次登陆移动官网,iPhone6s的相关图片上已看不到上述广告语。不过,这一举动与何干林的起诉是否有关,尚不得而知。值得一提的是,苹果中国官网上依然可以看到相关广告语。
目前,何干林已起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他认为,后者为加大销量,不惜虚假宣传,要求被告按手机购买价格三倍赔偿其20574元。
11月9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决定立案受理该案。近期,他还将向法院申请追加苹果公司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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