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广州消费者在京东商城一商家花费17500元购买了一款号称“全网最低”的手表,没想到隔天就在另一商家发现同款手表只要16000多元。
广州消费者在京东商城一商家花费17500元购买了一款号称“全网最低”的手表,没想到隔天就在另一商家发现同款手表只要16000多元。 广州的黄先生于 2015年8月14日在京东商城(亚商名表专营店)购买了一块手表,价格是17500元,当时产品页面标明“100%全新瑞士原装正品,全网最低,支持验货,100%实物拍照”。
但黄先生收到手表准备确认收货时,发现京东有其他店铺销售该款手表的价格更低,黄先生认为商家采用不正当行为进行虚假和欺骗性宣传,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黄先生遂向广东省消委会投诉。
省消委会工作人员受理该投诉后立刻与京东商城联系,经协调,商家联系黄先生同意赔偿该款商品的差价,售出价为17500元,该商品在京东的最低价是16302元,差价1198元作为广告词错误的赔偿。黄先生不接受,要求“退一赔三”,京东商城认为金额过高,无法满足消费者的诉求,调解不成功。
今年9月1日施行的新《广告法》中明确地对广告语的使用作出规定,“全网最低”一类的表述属于禁止使用的极限用语。
事实上京东平台商家的售价也没有达到“最低”,其广告中有关售价的描述已经涉嫌虚假宣传,根据新《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消费者提出“退一赔三”要求并非不可以。
针对此案例,广东省消委会建议广大消费者,不要过分迷信广告,尤其是极限广告用语。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